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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12日 政府於2009年成立長者學苑發展基金,定期撥款予辦學團體及大專院校等開辦長者課程。發展基金委員會現正接受新一輪撥款申請,有意舉辦課程的機構可於10月31日前遞交申請。 勞工及福利局與安老事務委員會於2007年開展長者學苑計劃,政府於2009年成立長者學苑發展基金,推動長者持續學習,主要資助中、小學及大專院校成立長者學苑,為長者提供在學校環境的學習機會,並資助鼓勵長者學習及促進長幼共融的活動。 在中、小學成立的長者學苑最高可獲批12.2萬元撥款,推行為期3年的長者學苑計劃;已完成首3年計劃的長者學苑則可申請最高6萬元撥款,推行為期兩年的計劃。 至於在大專院校提供長者學苑課程及其他類別的申請,發展基金委員會將視乎個別申請的計劃內容,審批及決定撥款額。 計劃詳情列於長者學苑計劃網站(www.elderacademy.org.hk)。 資料來源:明報

長者學苑基金接受新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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